一、观书有感和琴诗这两首哲理诗表现理趣的方法各有不同,试作分析。
1.《观书有感》两则由景入理,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捕捉了形象,让形象本身来说话。
第一首中“方塘”由于有“源头活水”的不断输入,所以它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不污浊,永远“深”而且“清”,借以强调不断以新知充实自己的重要性。第二首说往日舟大水浅,众人使劲推船,也是白费力气,而此时春水猛涨,巨舰却自由自在地飘行在水流中。诗中突出春水的重要,所蕴含的客观意义是强调艺术灵感的勃发,足以使得艺术创作流畅自如;也可以理解为创作艺术要基本功夫到家,则熟能生巧,驾驭自如。
2.《琴诗》由事入理,诗里用了两个提问,让读者去思考。
借弹琴时只有琴或者只有手都不能产生琴声,说明任何一件事都是有几个因素相辅相成的。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二、丰子恺散文的语言风格?
丰子恺的散文从内容上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类:
①探究人生和自然的奥秘,带有玄思的色彩。
②描写儿童的情趣。
③回忆自己的创作历程。
④取材于日常生活见闻,反映世态人情。这一类的散文也是丰子恺散文创作的主体部分,能够代表其散文创作的基本特色。名篇有《给我的孩子们》、《华瞻的日记》、《儿女》、《作父亲》、《车厢社会》等。
艺术特点:
丰子恺的散文只用平常的字句,务求明白,不喜欢装修粉饰,文字有一种朴讷而又明亮的味道,是典型的随笔体散文,其《缘缘堂随笔》融童心和禅趣为一体,既真率自然,又妙趣横生。
抗战前,丰子恺的作品转而接触社会,开始写灾难性的现实,但文字仍然处处浸润着那种疏淡隽逸的调创作子,于细微处发掘宏旨精义,如《肉腿》、《半篇莫干山游记》。
俗话说,“诗画总相通”,丰子恺先生的随笔与漫画在创作实践中是相通的,他自己就曾说,“在得到一个主题以后,宜于用文字表达的就写随笔,宜于用形象表达的就作漫画”,这样便形成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意境,如此也可以贴切地说明丰氏创作的艺术特点。
俞平伯先生这样评价丰子恺的漫画“如同一片片落英,含蓄着人间的情味”,这样的评语用在他的散文小品上同样合适。那些文字或许只是以一种看来平淡的方式表达一些看来亦平淡的感想,未必字字珠玑,却是句句含情。
丰子恺一幅幅的漫画,就如一首首的小诗——带核儿的小诗。
——朱自清
丰子恺散文在中国现代散文中独具特色,究其原因在于其艺术创作与对童真的追求、对佛理与艺术的探求密不可分,其中又以“童心”为最根本之要素。丰子恺屡屡自称“儿童崇拜者”、“老儿童”,因此应从童真之心入手分析其散文创作的艺术风格及其成因。丰子恺对童真的向往深受佛禅追究本性本心的感染,继而与他作为“现代最象艺术家的艺术家”对艺术“真”的追求相契合,最终形成其散文真淳自然的艺术风格及真即善即美的审美内涵。
三、元明青时的山水画有什么特点?
士大夫的文人画成就最为突出。特别是反映文人画风貌的写意画。中国画在明代产生了许多流派,各派又在创作和理论上自成体系。清代的绘画艺术,继续着元明以来的趋势,文人画日益占据画坛主流,山水画的创作以及水墨写意画盛行。更多的画家在文人画创作思想影响下,追求笔墨情趣,很多画家钟爱梅、兰、竹、菊等题材和泼墨大写意手法,他们的艺术对近现代花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人工智能创作作品该不该有著作权
对人工智能(AI)创作的音乐和小说等的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根据现行的日本《著作权法》,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即使被盗用,也无法采取措施禁止和要求损害赔偿,这有可能对投资人工智能形成障碍。制定法律条款的方针将纳入5月敲定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中。
日本的《著作权法》禁止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相关音乐、小说和绘画等。但是,该法将著作物定义为“思想和感情的创作性表现”,在人类几乎不加入创作意图的情况下由人工智能创作作品时,权利难以成为受保护的对象。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认为,需要制定考虑到人工智能正在进步这一现实的法律。该本部设置的委员会将在4月18日发布报告书,随后在知识产权计划中纳入相关方针。
具体来说,将讨论的是建立像商标那样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的新注册制度,以代替著作权,或通过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禁止擅自利用。
获得权利的将是开发出利用人工智能来创作作品的机制的人与企业。相关人与企业将拥有要求禁止擅自利用和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以使投资者能收回投资费用。
目前,设想适用于只要人类做出极为简单的指示即可生成音乐的自动作曲系统等。不过,由于人工智能可在短时间内创作出大量作品,保护对象计划仅限于获得欢迎等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作品。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在推进权利保护的同时,还将讨论旨在使利用人工智能制作内容更加顺利的立法。将讨论修订《著作权法》,以便在提取现有大量作品的特征、由人工智能用于创作时,无需获得原作品的权利人的许可。原因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虽然将伴随现有作品的复制,但如果每次都需取得利用许可,庞大的信息处理将变得非常困难。